各单位、各部门:
为配合学校即将召开的科研奖励工作大会,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开始对进入SCI、EI的论文进行验证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范围:2009年——2010年,进入《SCI》、《EI》检索的有关科技论文。
2、作者要求: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为长春工业在职的教职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长春工业大学。
3、提供的材料: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检索资质的检索部门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检索证明须包含以下内容:论文的名称、刊期、页码、检索号。
5、以上佐证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学校科研处。
5、截止日期:2011年9月2日。
6、其他未尽事宜,请学校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85716292,联系人:范猛。
长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处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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