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长春工业大学关于开展“十二五”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及推荐参评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关于“进一步强化特色学校、特色学科、特色专业建设”的要求,逐步构建和完善我校特色专业建设布局体系,促进学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十二五”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和推荐参评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已纳入我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长的举办本科教育的历史,重视本科教学,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力量、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没有一届毕业生的新专业一般不能参评(特殊情况须打报告经教务处同意)。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机制和途径,合作密切。

5.经验收合格的“十一五”校级特色专业,可继续申报“十二五”校级特色专业。验收不合格的专业不可申报“十二五”校级特色专业。

二、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

“十二五”期间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要求参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特色专业建设点验收与“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中的规定执行。

三、遴选方式和名额

1.由于“十二五”期间省级特色专业采取一次遴选确定的方式进行,故“十二五”期间校级特色专业采取一次评审、不分年度的形式进行遴选。

2.学校拟遴选确定“十二五”期间校级特色专业,并推荐15个专业参评吉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工作。

四、评审

1.本次特色专业的推荐遴选工作学校将成立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注重特色,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

2.评审采取专家组听取专业负责人PPT汇报(汇报要求见附件4),审核相关材料(包括申报书和基本情况简表)的形式进行。

3.评审时,验收合格的“十一五”校级特色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申报材料

本次校级特色专业遴选直接填写吉林省教育厅要求的有关表格,申报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吉林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要求排序)

2.《吉林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

3.《吉林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3)

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项目、成果以及相关的数据等均为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为近二届。超时限的项目、成果以及相关的数据不予以确认。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1年5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5月5日进行推荐评审 工作。联系人:周子明、肖月、朱雪莲,电话:85716248,并将电子稿(WORD文件格式)发至邮箱:jxyjk@mail.ccut.edu.cn内,逾期不再受理。

由于“十二五”期间只开展一次特色专业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和各专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为我校在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建设上取得突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吉林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排序)

2.吉林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

3.吉林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基本情况简表

4.吉林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汇报材料

5.关于组织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特色专业建设点验收与“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长春工业大学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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