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校教育技术现代化和信息化步伐,不断推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的深层次整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活动的通知》(吉教高字[2010]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08年10月1日至2010年8月26日间完成且已应用于教学实践的、尚未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成果评审奖励的教育技术成果。
教育技术成果分为网络教学资源、多媒体课件、教学录像和研究论文四类。
围绕教育信息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立项的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课题所形成的研究论文和专题报告。
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附件三)执行。
评奖采取项目成果人申请、专家推荐和所在学院及有关单位初评、校专家组评审及学校审定的办法进行。
申报的每一个项目应有不少于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一名专业学科专家、一名教育技术学科专家)的推荐意见,内容包括:项目的教育性、教学效果和推广价值。
根据项目成果人申报和专家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学院及有关单位初审后择优推荐参评项目。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组成“2010年教育技术成果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学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进行综合审定,确定获奖项目及其等级。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奖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对获奖成果,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颁发相应的奖金;获奖情况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聘任、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在校级教育技术成果奖评定以后,学校推荐优秀教育技术成果申报参评201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奖。
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尽快完成本单位的成果整理、总结、申报及推荐工作,并于2010年8月27日将参评项目的全部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三楼);学校拟于8月29日进行评审。联系人:朱雪莲、肖 月;电话:85716248。
(1)校级教育技术、实验技术立项课题主持人如未按期结题验收,不能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
为避免重复填表,校教育技术成果奖申报及推荐直接采用《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和《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见附件2)填写,除论文类项目外,其余各类申报项目需进行5分钟的现场演示,同时接受3分钟的专家质疑。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①《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和《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各一式三份。
①《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和《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各一式三份。
②校级或校级以上围绕教育技术立项课题申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论文一式三份,项目CDROM光盘一式一份。(论文版式要求:A4纸,上、下、左、右页边距各为2.2CM,论文标题用三号黑体字,作者用五号楷体字,正文标题用四号黑体字,正文用五号宋体字;其他要求见附件三中研究论文评价规范。)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认真组织申报和初选推荐工作,充分展示广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近年的教育技术新成果,为我校在本次全省评奖中取得更好成绩做出积极贡献。
注:附件内容可登录长春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ccut.edu.cn/点击“教务在线”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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