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工业大学 2023 年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方
案》(长春工大人字〔2023〕29 号)要求。2023 年 12 月 18 日,学
院组建岗位聘用推荐组,对学院申报 2023 年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人员进行评审,经聘用推荐组评审,最终推荐结果详见推荐结
果一览表。
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0 日,共 3 天。公示
期内,本单位教职员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实名向学院推荐组反映。对实事求是反映的问题,推荐组将进行核
查,并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
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岗位聘用评审工作的人员,一经
查实,将严肃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不再受理任何与推荐结
果有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