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制定2023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并成立2023年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内容公示(附件1、附件2)。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9月19日-9月21日)。
如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431-8571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