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德育部分)(修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修订《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德育部分)》,现将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下发。
现对《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德育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1日,如有异议,请本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信箱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